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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體育界別法人下月底前遞交年度總結報告及≪體育界別法人年度總結報告≫講解會
2010-08-27

體育界別法人需下月底前遞交年度總結報告

根據第9/2008號法律的修改及第39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於2009年1月5日重新公佈之第12/2000號法律通過的《選民登記法》全文的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已獲確認屬於某界別的法人,應最遲於每年九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相關的年度總結報告送交相關負責實體。

為此,特通知已獲確認屬於體育界別的法人,應在法定期限前(即不遲於今年九月三十日),將年度總結報告送交體育委員會(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綜藝館第一座四樓)。2010年需提交年度總結報告之法人名單及其他資料請瀏覽體育發展局網頁www.sport.gov.mo

另外,根據同一法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不按上述規定提交年度總結報告的法人選民,如在隨後的五個曆年內再次不提交年度總結報告,自一下個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之日起中止其法人選民登記的效力。

2010年需提交年度總結報告之法人名單

體育界別法人年度總結報告講解會

而為讓各體育界別法人更了解第9/2008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00號法律通過的《選民登記法》中遞交年度總結報告的規定。本局將於9月3日下午6時30分,在塔石體育館五樓會議室舉行講解會。

是次講解會對象為所有已獲確認屬體育界別之法人,並邀請了行政暨公職局派員進行講解,並為體育界別法人解答問題。

主辦單位希望透過是次講解會,讓體育界別的法人對有關法律能得到更全面的認識及了解,以便履行自身的責任及義務,欲報名參加講解會的體育界別法人代表可於 9月1日前致電2858 0762與容小姐、李小姐及尤小姐聯絡。又或於體育發展局網頁www.sport.gov.mo下載報名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