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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第三期
2009第三期
體育發展局完善大眾體育法規

發展大眾體育、推動居民參與體育鍛煉、養成終身運動的生活模式,一直是體育發展局的重要工作之一,過去多年來秉承“齊運動、健體魄”的理念,積極推 進大眾體育活動的發展,並一直創造條件,把不同元素注入各項大眾體育活動中,以吸引各社會層面人士積極參與,從而達至健康身心、豐富餘暇生活、促進社會和 諧的目的。

隨著澳門社會不斷發展,體育發展局認為有關工作已進入新的里程,有必要對大眾體育的發展建立完善的法規作出管理及引導,為大眾體育的發展奠下堅固平台,更 有效地監督本澳大眾體育的發展,為居民創造更多有利條件。該局於9月3日、4日在塔石體育館五樓會議廳展開兩場「澳門大眾體育法規諮詢會」,介紹澳門大眾 體育的現時情況及法規訂定的初步構思,藉此收集更多建議,吸納更多元化的意見,使法規的訂立最貼近業界及市民的需求。

首場諮詢會面向全澳57個體育總會和體育委員,與會者就不同的體育項目及範疇發表對參與、推動、發展大眾體育的建議。而次場的公眾諮詢會,市民分別就場館 規範、場地使用、資源分配、殘障人士及長者體育等問題提出了意見。

體育發展局代局長戴祖義、代副局長潘永權、體育設施管理廳廳長劉楚遠、體育發展廳代廳長林蓮嬌、大眾體育及特別計劃處處長何華主持諮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