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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第二期
2004第二期
澳門奧委會東亞運技術委員會工作

第四屆東亞運動會將於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九至十一月六日在澳門舉行,根據組委會的資料,大會將設游泳、田徑、籃球、保齡球、體育舞蹈、龍舟、室內五 人足球、體操、曲棍球、空手道、賽艇、射擊、軟式網球、跆拳道、網球、舉重、武術等共17個大項,235小項的比賽,產生235面金牌、235面銀牌、 264面銅牌,共734面獎牌。

澳門作為主辦地,如何組團參賽是體育界、市民關心的問題,派出多少運動員?參加多少個小項的比賽?更是運動 員、教練員及總會所關注的焦點。

在組團參賽的過程中,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肩負著最終審定參賽運動員資格的責任,澳門體育發展局是輔助各單項體育總會發 展本澳體育的政府部門,因此,澳門奧委會與體育發展局決定共同組成技術委員,啟動本澳參加第四屆東亞運的組織工作。澳門奧委會方面由主席藍鏵纓、秘書長張 偉基、委員殷飛歷、鮑馬壯,體育發展局方面由代副局長戴祖義、體育發展處代處長潘永權、高級技術員王庚參與了委員會的工作。

二月二十四日下午,技術委員會在體育發展局召開了第一次會議。委員會一致達成共識,首先對於參賽項目(包括小項)、運 動員的人數不預設任何限制,積極鼓勵相關單項總會及運動員備戰參加賽事。對於一直以來組織得力,並在過往的國際賽事中取得過成績或有能力衝擊獎牌的項目, 將給予大力支持。但同時,亦應該實事求是地認清,澳門相關項目的競技水平,對於那些與對手水平相差過大,特別是可能對本澳觀眾及運動員本身造成不良效果和 打擊的項目或小項,必須負起責任嚴格把關,避免對運動員造成傷害和心理打擊。具體的作法是,儘快向所有17個單項總會發出問卷,徵詢其參賽的意願、過往國 際賽事的成績、集訓隊的詳情(包括運動員和教練員的人數、訓練時間和場地資料)、至賽事的集訓計劃和所需資金。

四月七日下午,技術委員會在體育發展局召開了第二次會議。首先,委員會分析了17個總會所提交的問卷,所有項目都表示 希望派隊參加,大部份總會提出了各自的參賽訓練計劃,但個別總會沒有列出集訓計劃及預算,甚至沒有派隊參賽的策略。針對這一情況,委員會決定由體育發展局 結合問卷和總會的年度計劃,重新做出一份參考文件,遞交委員會及各總會,作為約見各總會面談的基礎。

五月初,技術委員會分三個下午,總共約十二個小時,逐一約見了17個總會的領導及教練員,詳細解釋了委員會現階段工作 的原則,仔細聆聽了各總會現時集訓隊狀況、參賽策略、集訓情況。在擁有共同目標的前提下,會議在融洽的氣氛中進行,增加了雙方的溝通,達成了基本共識。

甄選基本的原則是,對於有可能衝擊獎牌的項目,將不遺餘力地大力支持;對於雖不太可能贏取獎牌,但具備足夠能力和條件 參賽的項目,將支持總會有策略、有技巧地組隊參賽,充分利用主辦地的優勢,雖不強求得獎牌,但應以本澳成績最好的運動員出賽,發揮自身的好成績,輸亦要輸 得精采;對於部份競技水平差距較大,發展時間短的項目,特別是一些對抗性項目將謹慎考察,但現階段不能一棍子打死,可以給予一個至本年年底的觀察期,在此 階段通過國際考察其發展及水平,是否適合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