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體育活動
 大眾體育活動                
            | 活動簡介: | 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每兩個月一期,讓學員在導師的指導下,學習各項運動,完成學習後,可自行鍛鍊。 | 
| 活動對象: | 持有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權限實體發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者。 | 
| 參加辦法: | 必須先成為“運動易”會員計劃的會員(申請辦法請參閱有關“運動易”章程)。 | 
| 續 期: | 所有大眾班仍為每2個月一期,每半年三期,全年共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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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期時間: | 活動首月的最後一個上課日辦理續期手續,逾期不予保留。 | 
| 報名辦法: | 先登記、後抽籤、再報名。以電腦抽籤,確定登記者在中籤報名日報名的次序。 | 
| ①登記: | 登記“運動易”會員卡號碼.........................4月6日 (星期五)09:00至 9日 (星期一)24:00 | 
| ②抽籤: | 公佈抽籤結果,中籤者需列印“中籤通知書”...4月11日(星期三)09:00至14日(星期六)24:00 | 
| ③報名: | 中籤者報名日  (地點:塔石體育館)                     | 
| 注意事項: | 報名各項活動之中級/高級/進階班別,必須要具備相當於3期初級班或以上程度;花樣游泳及游泳保健,必須懂游泳25公尺或以上;小型帆船及滑浪風帆,必須懂游泳50公尺或以上,上述各項目報名前,務必自行確認已符合以上要求,方可參加。 | 
| 主辦機構之權利: | (1)若參加人數不足班別名額一半,主辦機構有權取消班別;  | 
| 報名名額: | 報名日起公開接受報名 (額滿即止)。 | 
| 登記及查詢辦法: | (一)透過體育局網站登記;或 | 
報名前夕及期間,可於本局網頁www.sport.gov.mo查詢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的實時名額
學員守則:
報名規章:
例行停課或取消課堂:
a) 政府訂定之強制性假期;
| 労動節 | 五月一日 | (星期二) | 
大型活動或不可抗力原因:
因天氣情況轉壞,隨時終止戶外活動,以策安全。終止活動後,學員應聽從教練員安排盡快離場。
熱帶氣旋信號:
1號或3號風球
a) 室內活動及戶外陸上活動:當1號或3號風球在懸掛時,照常上課。
b) 戶外水上活動:
若上午六時仍然懸掛1號或3號風球,中午十二時前的課堂停課;
若中午十二時前除下1號或3號風球,下午二時或之後的課堂復課;
若中午十二時仍然懸掛1號或以上風球,中午十二時後的課堂停課。
8號風球或以上
a) 若上午六時仍然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中午十二時前的所有活動停課。
b)    若中午十二時前除下8號或以上風球,下午二時或之後的所有活動復課;
       若中午十二時仍然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中午十二時後的所有活動停課。
c) 8號風球懸掛前2小時,所有活動中止,學員不需前往上課地點。
暴雨警告信號
a)    若上午六時仍然懸掛暴雨信號,中午十二時前的戶外活動停課;
       若中午十二時仍然懸掛暴雨信號,中午十二時後的戶外活動停課。
b)    當暴雨信號仍然懸掛,在場地許可的情況下,室內活動照常上課。
       學員須考慮實際天氣及交通情況來判斷是否參加活動。學員遲到或缺席,將不被視作缺勤。
雷暴警告信號
a) 室內活動照常上課。
b)    當信號在生效,戶外陸上活動及戶外水上活動將暫停教學;
       信號除下及安全的情況下,活動可恢復進行。
參與2018年度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出生年份、年齡對應表:
| 2014年 | 4歲 | 2011年 | 7歲 | 2008年 | 10歲 | 2005年 | 13歲 | 2002年 | 16歲 | 
| 2013年 | 5歲 | 2010年 | 8歲 | 2007年 | 11歲 | 2004年 | 14歲 | 2001年 | 17歲 | 
| 2012年 | 6歲 | 2009年 | 9歲 | 2006年 | 12歲 | 2003年 | 15歲 | 如此類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