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此: 大眾體育 > 活動時間表 > 大眾體育活動時間表
    • 大眾體育活動
    • 2018年上半年第2期 (3月-4月) 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報名章程 / 活動時間表
    • 時間: 2018年2月11日 (中籤者報名日:請參閱報名辦法)
    • 地點: 塔石體育館
    • 詳情:

      活動簡介:

      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每兩個月一期,讓學員在導師的指導下,學習各項運動,完成學習後,可自行鍛鍊。

      活動對象:

      持有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權限實體發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者。

      參加辦法:

      必須先成為“運動易”會員計劃的會員(申請辦法請參閱有關“運動易”章程)。

          期:

      所有大眾班仍為每2個月一期,每半年三期,全年共六期。

      • 對於65歲以下學員,每期活動首月缺席不多於一堂,可透過導師續期報讀新一期同一班別,上半年的班別最長只能參與至6月,而下半年的班別則只能參與至12月。所有學員每半年須重新報名,報名方式為先登記、後抽籤、再報名。
      • 對於65歲或以上的長者學員,每期活動首月缺席不多於兩堂,可透過導師續期報讀新一期同一班別,並可豁免每半年重新報名的限制。

      續期時間:

      活動首月的最後一個上課日辦理續期手續,逾期不予保留。
      所有續期費用不得退回,亦不可轉換班別。

      報名辦法:

      先登記、後抽籤、再報名。以電腦抽籤,確定登記者在中籤報名日報名的次序。
      報名手續一經完成,即視為同意本章程及所有規則。

      ①登記:

      登記“運動易”會員卡號碼.........................2月2日(星期五)09:00至  5日(星期一)24:00

      ②抽籤:

      公佈抽籤結果,中籤者需列印“中籤通知書”...2月7日(星期三)09:00至10日(星期六)24:00

      ③報名:

      中籤者報名日  (地點:塔石體育館)                   
                     2月11日 (星期日)                    上午9時 至 下午5時
      餘額報名日   (地點:塔石體育館)
                     2月12日 及 13日 (星期一及二)   上午9時 至 晚上7時 
                     (地點:體育局)
                     2月14日 至 3月7日                 上午9時至1時、
                     (逢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   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報名名額:

      報名日起公開接受報名 (額滿即止)。

      登記及查詢辦法:

      (一)透過體育局網站登記;或
      (二)前往塔石體育館運動易會員服務站(09:00–20:00),透過輔助員協助進行登記;或
      (三)可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進行登記、查詢抽籤結果、查詢班別餘額等。

      報名前夕及期間,可於本局網頁www.sport.gov.mo查詢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的實時名額。

      報名規章:

      1. 中籤者報名日:只供中籤者報名,並需出示“中籤通知書”。當天每名中籤者最多可報2個班別,且須按“中籤通知書”上的時間前來報名。
      2. 餘額報名日:會採用派籌方式安排報名的先後次序,憑籌報名,一人一籌,每籌只限一人進入報名區。一籌最多只能持4張運動易卡報名(報讀親子班當兩咭計算),當天一卡每次最多可報2個班別。
      3. 每名學員每期最多可報4個班別(包括已續期之班別)。
      4. 參加者年齡,只按出生年份計算(見下頁附表)。
      5. 報名者需持“運動易”會員卡報名(包括報讀親子班的家長及其子女),報名手續可由他人代辦。
      6. 學員可選擇填寫“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或提交由醫生簽署的健康證明。在填寫“個人 健康狀況聲明”方面,未滿18歲的學員需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署,年滿18歲的學員可自行簽署。(自簽署日期計起,一年有效)
      7. 若參加人數不足班別名額一半,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班別。
      8. 如特殊原因退班,最遲須於3月14日或之前以書面提出,逾期不作處理。

      學員守則:

      1. 學員應遵照教練的安排及遵守場館的用場規則,如有違反,將被禁止參加有關活動。
      2. 親子班是以兩人為一單位,不得隨意更換他人。若其中一人缺課,則親子兩人皆視作缺席論。
      3. 學員本人只允許參與其所報讀的班別,且不得由他人頂替。如經發現,本局有權中止該學員上課,以及有權取消該名學員及其頂替者其後的報名資格。
      4. 活動期間,倘若教練或本局人員需要查核學員身份,學員應出示“運動易”卡以供核對。
      5. 參加體育項目時,學員必須配帶適當的保護裝備。學員須負責自身的安全。體育局對不配帶裝備或不適當配帶裝備而導致的損傷概不負責。

      例行停課或取消課堂:

      a)    政府訂定之強制性假期

      清明節 四月五日 (星期四)

      大型活動或不可抗力原因:

      • 因場地舉辦大型活動而被佔用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有可能需要調配上課地點時,教練員將負責安排其他地點繼續上課;
      • 因場地舉辦大型活動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取消的課堂,且不能安排其他地點繼續上課,不會另作補課或補償。

      因天氣情況轉壞,隨時終止戶外活動,以策安全。終止活動後,學員應聽從教練員安排盡快離場。

      熱帶氣旋信號:

      1號或3號風球

      a)    室內活動及戶外陸上活動:當1號或3號風球在懸掛時,照常上課。

      b)    戶外水上活動:

      若上午六時仍然懸掛1號或3號風球,中午十二時前的課堂停課;
      若中午十二時前除下1號或3號風球,下午二時或之後的課堂復課;
      若中午十二時仍然懸掛1號或以上風球,中午十二時後的課堂停課。

      8號風球或以上

      a)    若上午六時仍然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中午十二時前的所有活動停課。

      b)    若中午十二時前除下8號或以上風球,下午二時或之後的所有活動復課;
             若中午十二時仍然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中午十二時後的所有活動停課。

      c)    8號風球懸掛前2小時,所有活動中止,學員不需前往上課地點。

      暴雨警告信號

      a)    若上午六時仍然懸掛暴雨信號,中午十二時前的戶外活動停課;
             若中午十二時仍然懸掛暴雨信號,中午十二時後的戶外活動停課。

      b)    當暴雨信號仍然懸掛,在場地許可的情況下,室內活動照常上課。
             學員須考慮實際天氣及交通情況來判斷是否參加活動。學員遲到或缺席,將不被視作缺勤。

      雷暴警告信號

      a)    室內活動照常上課。

      b)    當信號在生效,戶外陸上活動及戶外水上活動將暫停教學;
             信號除下及安全的情況下,活動可恢復進行。

      參與2018年度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出生年份、年齡對應表:

      2014年

      4歲

      2011年

      7歲

      2008年

      10歲

      2005年

      13歲

      2002年

      16歲

      2013年

      5歲

      2010年

      8歲

      2007年

      11歲

      2004年

      14歲

      2001年

      17歲

      2012年

      6歲

      2009年

      9歲

      2006年

      12歲

      2003年

      15歲

      如此類推

       

回年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