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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第一期
2004第一期
運動醫學中心範疇的行政手續

目前,本澳各政府部門正逐步加強對廣大市民的便民服務,而由今期開始,本刊物亦將分期連續登載有關體育範疇各行政手續的辦理辦法,以使本澳市民進一 步了解本局相關的行政程序。

運動醫療護理服務
執行部門: 體育發展局【ID】 - 運動醫學中心*
地址 : 氹仔海洋花園大馬路220號1-2樓
電話 : 810896
圖文傳真: 811871
網址 : http://www.sport.gov.mo
電郵 : sport@macau.ctm.net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7時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6時30分

 

服務對象
已獲體育發展局認可的體育總會或具總會特權的體育會的註冊運動員,以及大眾體育運動 員、殘疾人士體育運動員、學校體育運動員、大學體育運動員及經衛生局轉介的人士。

 

所需手續及文件
求診者可親往中心提出或致電預約,首次門診須出示:
1. 以下任何一種運動員身份證明文件:
  - 由獲體育發展局認可的體育總會或具總會特權的體育會發出的註冊運動員證明;
- 由體育發展局發出的大眾體育運動員證明;
- 由有關代表機構發出的殘疾人士運動員證明;
- 由教育暨青年局發出的學校體育運動員證明;
- 由獲行政當局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發出的所屬大學體育運動員證明。
2. 轉介文件(適用於衛生局轉介的人士);
3. 澳門居民身份證;
4. 衛生局金咭(適用於持有者);
5. 相片兩張(適用於首次體格檢查者);
6. 體適能檢查證(適用於持有者);

 

醫療護理服務的項目
1. 體格檢查
2. 診斷
3. 物理治療
4. 功能評檢

 

費用

醫療護理服務----每次澳門幣20元;

由衛生局轉介的人士-----按衛生局收取的標準收費。

 

審批所需時間
持上述有效證明文件並親身前往中心的人士可視乎實際情況而即時處理,但衛生局轉介人士 則需3個工作天。

 

備註
*) "運動醫學中心"是現行相關法例中所指的 "體育醫學中心"。

 

相關法例
規定體育發展局體育醫學中心所提供的體育醫療護理服務的收費制度。
第11/2002號行政法規 【B.O.23(I)de 10/0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