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此: 主頁 > 活動日誌 > 本局活動日誌
    • 大眾體育活動
    • 慶祝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通過30週年填色及海報設計比賽
    • 時間: 作品遞交日期:由即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
    • 相關下載:
    • 詳情:

      主辦單位:六.一國際兒童節組織委員會

           (社會工作局、法務局、市政署、教育暨青年局及體育局)

      比賽目的:藉著填色及海報設計比賽,推動兒童/青少年加深對兒童權利的認識及關注。

      參加對象:就讀本澳正規教育之小學一年級至初中三年級學生

      比賽組別:

      1. 初小組(就讀本澳小一至小三年級學生):填色。

      2. 高小組(就讀本澳小四至小六年級學生):填色並加入個人的創作元素。

      3. 初中組(就讀本澳初一至初三年級學生):自由創作。

      作品要求:

      1. 以個人形式參賽;

      2. 每位參賽者只可提交1份參賽作品;

      3. 初小組的參賽者可於主辦單位提供或於社會工作局、法務局、教育暨青年局及體育局網頁自行下載的A3稿件畫紙上,以任何顏料填色;

      4. 高小組的參賽者可於主辦單位提供或於社會工作局、法務局、教育暨青年局及體育局網頁自行下載的A3稿件畫紙上,以任何顏料填色,並可加插個人的創作意念以豐富原稿內容;

      5. 初中組的參賽者須提供A3尺寸的參賽作品,作品內容需包含「慶祝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通過30週年」及兩名主題人物Dr.Right及Dr.Child,可採用任何顏料繪畫,必須為平面,且不接受電腦繪畫;

      6. 高小組及初中組須於作品背頁填寫不多於200字的設計意念;

      7. 已填妥及簽署的報名表格及參賽作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正本;

      8. 為確保評審過程能公平進行,參賽作品內不得有任何能識別身份的資料或標記。

      作品遞交方式:

      參賽者需填妥報名表格,連同作品於收件日期內交往以下地點:

      兒童及青少年服務處 (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10樓)

      作品遞交日期:由即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

      獎  項:每組設有冠、亞、季軍各1 名及優異獎5名

      初小組

      冠軍:獎狀、禮卷澳門幣2,000元正及Dr.Right與Dr.Child公仔一對

      亞軍:獎狀、禮卷澳門幣1,500元正及Dr.Right與Dr.Child公仔一對

      季軍:獎狀、禮卷澳門幣1,000元正及Dr.Right與Dr.Child公仔一對

      優異獎:獎狀、禮卷澳門幣500元正及Dr.Right與Dr.Child公仔一對

      高小組

      冠軍:獎狀、禮卷澳門幣2,500元正及Dr.Right與Dr.Child公仔一對

      亞軍:獎狀、禮卷澳門幣2,000元正及Dr.Right與Dr.Child公仔一對

      季軍:獎狀、禮卷澳門幣1,500元正及Dr.Right與Dr.Child公仔一對

      優異獎:獎狀、禮卷澳門幣800元正及Dr.Right與Dr.Child公仔一對

      初中組

      冠軍:獎狀、禮卷澳門幣3,000元正及Dr.Right與Dr.Child公仔一對

      亞軍:獎狀、禮卷澳門幣2,500元正及Dr.Right與Dr.Child公仔一對

      季軍:獎狀、禮卷澳門幣2,000元正及Dr.Right與Dr.Child公仔一對

      優異獎:獎狀、禮卷澳門幣1,000元正及Dr.Right與Dr.Child公仔一對

      *初小組、高小組及初中組之冠軍作品有機會被用作「2019六·一國際兒童節系列活動」之宣傳海報。

      團:由專業評選成員組成

      頒獎日期:2019年5月11日

      得獎作品展出日期:2019年5月20日至6月2日

      得獎作品展出地點:青少年展藝館

      比賽規定及附則:

      1. 每位參賽者只可提交1份作品;
      2.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所創作且未曾以任何形式發表,嚴禁盗用/借用/購用別人所創作的作品參賽,違者將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得獎者必須退回已獲發的獎狀及獎品;
      3. 任何不符合本章程規定的參賽作品,將不獲評審,且不會個別通知有關參賽者;
      4.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投件,不論獲獎與否均不設退還,且視參賽者了解及接受本章程的全部條款,並均默示無償許可主辦單位日後以任何方式修改、發表、出版或使用其參賽作品;
      5. 參賽作品中涉及的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等問題均由參賽者自負;且須承擔一切由參賽作品所引發之知識產權糾紛及法律後果,尤其是因此對主辦單位及第三者造成的一切損害;
      6. 主辦單位有權將參賽作品上載於該局的網頁內及作公開展示讓公眾人士欣賞;
      7. 主辦單位保留中止或終止比賽、以及取消行為不當之參賽者的比賽資格權利;
      8.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有權修改,並保留闡釋及決定權;
      9. 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僅用作處理是次比賽之用;
      10. 基於履行法定義務,上述個人資料有可能轉交其他有權限實體;
      11. 參賽者有權依法申請查閱、更正或更新存於主辦單位的個人資料;
      12. 主辦單位在處理參賽者的個人資料時,依法採取必要的保密及妥善保管的措施;
      13. 是次比賽按組別(初小組、高小組及初中組)計算,倘該組別參加作品不足10名,則該組別比賽將會取消。

      查詢: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或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3997747(羅小姐)。

回年檢視